2014年11月19日,受黄浦区副区长、语委主任程霄玉委托,黄浦区语委副主任、教育局副局长杨燕主持召开了2014年语委委员会议,会议在深入学习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基础上,学习探讨了《上海市公共场所外国文字使用规定》的相关精神。会议明确了重点依法加强黄浦区南京路、淮海路、外滩、人民广场、豫园商圈、新天地、田子坊等区域内公共场所的名称牌、招牌、告示牌、标志牌等中外文用字管理的任务和时间节点。
杨燕副主任表示,黄浦区作为上海市的中心区域、窗口和名片,如何依法推进外文用字管理,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应用环境,需要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,建立长效的语言文字监管机制,巩固和完善“事前把关、事中监测、事后执法”的长效管理机制。
黄浦区市政委、建交委、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城管执法大队、规土局、旅游委、重大办等11个重点部门领导结合本部门的工作,就黄浦区如何依法推进本区域公共场所外国文字使用管理规定,展开了热烈的讨论,对如何做好堵源工作,如何在招商引资中加强宣传,在规范中外文应用中保护好历史建筑物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建议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