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浦区语委召开公共场所外文使用依法管理机制建设研究研讨会
发布日期:2014-10-16 来源:
10月15日,黄浦区语委召开了“黄浦区公共场所外文使用依法管理机制建设研究”研讨会,会议由黄浦区语委办主任、教育局副局长杨燕主持,上海市语管处处长凌晓凤、国家语言文字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日培、上海市法制办副处长管丽娟等应邀参加了会议,对《上海市公共场所外国文字使用规定》进行了解读,对黄浦区如何建立公共场所外文使用长效管理机制,依法加强对黄浦区公共场所的中英文管理提出了指导意见。《上海市公共场所外国文字使用规定》已经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通过,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。《规定》明确两项禁止性要求,包括:国家机关的名称牌禁止使用外国文字等。与会专家对部分商场外文用字问题进行了具体研究,进一步明确了黄浦区推进公共场所外文使用的管理思路。区语委办主任杨燕表示,黄浦区作为上海的中心城区,公共场所外文使用范围广、数量大、语种多,迫切需要依法加强对公共场所外文使用的规范,区语委办将尽全力做好外文管理工作,提高外文服务水平,使语言文字更好地服务于对外开放、更加符合国际化需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