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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人申诉处理办法

发布日期:2011-09-09   来源:   
一、应试人对测试过程中组织方违规操作的情况,可于测试当日向考务办公室提出申诉。考务办公室应立即核实情况,确有问题的,应责成当事人立即纠正;如属于申诉人误解的,应向申诉人具体解释。
 
二、应试人对测试结果有异议,可向市普通话测试中心提出申诉。
1.申诉内容
测试成绩的准确性。
2.申诉程序
(1) 应试人有申诉要求,须直接到市普通话测试中心提出。
(2) 申诉人应准确填写《普通话水平测试申诉单》。
 
三、测试中心受理申诉的处理程序
(1) 调用申诉人的文档,检查考场测试员各测试项算分有无失误。
(2) 检查整张试卷总分有无失误。
(3) 市测试中心在接受申诉人《申诉单》后的20个工作日之内给予申诉人答复。
(4) 经复查,确认测试员因算分错误而造成申诉人测试成绩、测试等级差异的,市测试中心应向申诉人道歉,并重新核发证书。
经复查,试卷反映测试成绩与等级没有误差的,则告知受理结果,但不公布现场各项扣分的具体内容和分数。
(5) 市测试中心不接受电话查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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